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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医基础理论》第七章 治 则

类别:医药名著 作者:小编 时间:2023-05-06 浏览:
第七章 治则内容提要:介绍扶正与祛邪、治标与治本,正治与反治、三因制宜、同病异治、异病同治和治未病等治疗原则,分别阐述这些原则的理论基础及临床运用。至于在治则理论指导下的各种具体治疗方法,属《治法与方剂》的内容,本章未予介绍。治则,就是治病的法则。它是以四诊所...

第七章 治则

内容提要:介绍扶正与祛邪、治标与治本,正治与反治、三因制宜、同病异治、异病同治和治未病等治疗原则,分别阐述这些原则的理论基础及临床运用。至于在治则理论指导下的各种具体治疗方法,属《治法与方剂》的内容,本章未予介绍。

治则,就是治病的法则。它是以四诊所收集的客观资料为依据,运用中医朴素的辩证观点和整体观念的理论原则,在对疾病综合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临证治疗规律,是各种证候具体治疗方法的指导原则。因此,它和一般所说的治疗立法不同,治疗立法是指临证时对某一具体病证所确立的治疗方法,如风寒表证用辛温发汗法,里实 证 用攻 下法,等等。治则是指对临床病证总的治疗原则,是祖国医学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

治则的内容,包括扶正与祛邪、治本与治标、正治与反治、三因制宜、同病异治、异病同治、治未病等,这些原则几千年来对指导临床辨证立法起了很大的作用。

第一节 扶正与祛邪

“正”指正气,指人体对疾病的防御能力、抵抗力和自然修复能力,以及人体对内外环境的适应能力 ;“邪”指那气,指各种致病因素,包括由这些致病因素引起的病 变化。任何疾病的过程,都不外乎是正气与邪气矛盾双方斗争的过程。因此,在治疗法则上,也就离不开“扶正”与“祛邪”两个方法。

扶正,就是使用补益正气的药物及营养、锻炼等方法以扶助正气,增强体质,提高机体的抵抗力,达到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。“扶正以祛邪”法,适用于以正虚为主要矛盾的病证。临床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,运用益气、养血、滋阴、助阳等补法。

祛邪,就是使用攻逐邪气的药物,或运用针灸等各种治疗方法,以祛除病邪,消除致病因子,从而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。“祛邪以复正”法,适用于以邪盛为主要矛盾的病证。临床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,运用发汗、攻下、清解、消导等驱邪外出的方法。

祖国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与发展,关系到正与邪两个方面,而且非常重视人体正气的作用。机体的脏腑功能正常,气血充盈,也就是正气强盛,邪气就无从侵入,疾病也就不会发生,此即所谓“正气存内,邪不可干” (《素问·刺 法论》)。相反,在正气虚弱,抵抗力不足的情况下,病 邪就有可能乘虚侵入人体,发生疾病,此即所谓“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”(《素问。评热病论》)。正气的作用,不仅决定着疾病的发生,而且关系着疾病的发展、预后和转归,正胜邪退,疾病就会趋向好转或痊愈;若正不胜邪,则病情就要恶化,甚至死亡。

由此,可以看出,祖国医学非常重视机体的内在因素,对待扶正与祛邪两个方面,强调扶助正气在治疗上所起的作用,但也不排除外在因素的致病条件,故亦不忽略祛除病邪在治疗上的重要作用,这是中医治则学说的理论特点。但在临床运用的时候,尚须结合邪正盛衰消长的具体情况,根据正邪两方面在疾病表现中所处地位,区别主次、先后。灵活掌握。原则上是实证宜攻、虚证宜补,但临床中邪正虚实往往混杂出现。如果邪实正虚,专用攻法祛邪,不顾正气,不但达不到祛邪的目的,且可使正气更虚。因此,在重病、久病出现邪实正虚的情况下,必须重视机体的内在因素,兼顾正气,故治疗上又有“攻补兼施”的原则,即祛邪 与扶正兼顾,具体运用时,可根据临床病证的具体情况,采取以扶正为主,兼顾祛邪,或以祛邪为主,兼顾扶正,或先扶正后社邪,或先祛邪后扶正,灵活掌握。例如,外感热病过程中.热结肠胃,腹胀满痛。便闭不通,并由于邪热内结、化媒伤阴,出现口燥咽干、津枯液竭之证,这是由邪实 而导致阴虚,纯用通便泻下之法,则正不耐攻,有暴脱之虞,故须以祛邪为主、兼顾正气,将通便养阴之药混合应用,如用黄龙汤或增液承气汤治疗。又如久病脾虚,而失健运,出现食少纳呆、体倦无力、腕腹痞闷、肠鸣便游之证。这是由牌虚而导致院腹痞塞,若见其痞而妄用攻法,则必致牌气愈虚而痞塞愈甚,故治疗之法宜补脾益气为主,而兼佐消导之品,如山植、神曲、槟榔等。至于先扶正后祛邪还是先祛邪后扶正,则需根据临床的具体证候表现,灵活掌握。

由此可见,在临床实际运用中,应把“扶 正”与“祛邪”两方面辩证地结合起来,根据病情的具体表现,或以扶正为主,或以祛邪为主,或先攻后补,或攻补兼施,随机应委,掌握机宜,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。

第二节 治标与治本

标本是用来分析探讨疾病过程中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,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。一般情况下,“本”是矛盾的主要方面,“标”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。根据标本原则指导治疗,就要抓主要矛盾,正确分清疾病过程中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的关系,给以恰当治疗。

标本的含义是相对的,而且是多方面的。如从人的正气与病邪来分,则正气为本,病邪为标;从病因与症状来分,则病因为本,症状为标;从病变的部位来分,则内胜为本,体表为标。由于标本所指不同,因此在临床上,用分清标本的方法,来决定治疗的先后缓急,这样就有“治病求本”和“急则治标,缓则治本”等方法。

一、治病求本

“本”是根本。是本质的意思,是指矛盾的主要方面。治病求本,就是治疗疾病,首先必须找出疾病的本质,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,这是祖国医学辨证施治的根本原则。如前所述,本与标是相对的,而且是多方面的。但不论从那一方面来论,都是首先要抓住疾病的本质,病本能除,标亦随之而解。如恶寒、发热、鼻塞、咳嗽的风寒侵袭肺卫的表证,风寒侵袭肺卫是疾病的“本”,恶寒、发热、咳嗽等症状表现是疾病的“标”,只有用疏散风寒,宣肺解表的方法,才能治愈发热、咳嗽等症状。又如头 痛,可以由外感、血虚、痰湿、瘀血、肝阳上亢等种种原因所引起,治疗时就必须找出它的原因所在,分别用辛 散、养 血、化  燥湿、活血化瘀、平肝潜阳等方法进行治疗。这种针对病因的治疗,就是治本。

二、急则治标,缓则治本

临床疾病的变化是千变万化的,在其发展过程中,有时非主要矛盾也可以上升为主要矛盾。所以,标本的应用,就有“急则治其标,缓则治其本”的变通方法。就是说在标病甚急,如不先治其标病,可能影响本病的治疗,或影响患者的生命时,就要急治其标。例如肝病患者,出现了腹水肿胀之症状,则肝病为本,腹水为标;但当腹水发展到严重阶段,出现了不能平卧、呼吸困难、二便不利等危象时,如果正气可支,就应该先攻水利尿,以治其标,待水消病缓,然后再疏肝养肝,以治其本。又如夏日中暑,出现卒然昏倒、不省人事、身热肢厥等症状,宜先以通关开窍之法,使 其 神 志 苏醒,然后再清暑养阴以治其本。可见,急则治标,仅为权宜急救之法,待危象消除,病势缓解,还要治本,以拔病根。但是,在一般情况下,凡病势缓而不急的,皆需从本论治,这同前面所谓治病求本之法,道理是一致的,所以说“急则治标,缓则治本”

还必须指出,所谓“急则治其标,缓则治其本”,亦不要绝对化。急的时候也未尝不需治本,例如,亡阳虚脱的时候,急用回阳救逆的方法,就是治本;大出血之后,气随血脱,急用独参汤益气固脱,也是治本。同时,缓的时候,也不是不可治标,如脾虚气滞病人,脾虚是本,气滞是标,在补脾的基础上兼用理气药兼治其标,更有利于补脾。

三、标本同治

临床上常用的是“标本同治”。例如,因脾虚而气滞出现胸腹胀满,用健脾益气之药,如参、茂等,是治其本再配合理气消滞之品,如木香、砂仁、陈皮等,是治其标。这样标本兼治,有助于提高疗效,缩短病程,故为临床所常用。

总之,在辨证施治中,分清标本,是抓主要矛盾,解决主要矛盾的一种方法。如果标本不明,治疗就会主次不分,必然影响疗效。甚至延误病机,造成不良后果。但疾病的变化是错综复杂的,因此在辨认疾病的标本时,还应注意标本的相互转化,何者为本,何者为标,不能一成不变,应予灵活掌握。

第三节 正治与反治

正治法,就是通过分析疾病的证候表现,辨明疾病本质的寒热虚实,然后采用与疾病本质相反的药物,逆其病证而治,即正治法。因所用之药物性能与病症相逆,故又叫逆治法,即《内经》所说的“逆者正治”。如“寒者热之”、“热者寒之”“虚者补之”、“实者泻之”等方法,皆属正治法范围。通过逆治,用药物的温清补泻之偏,以调整病体的阴阳虚实之偏,达到补偏救弊、阴阳和调,这就是逆治法的治疗目的。一般说来,一定性质的疾病,大多表现出和本质相符的证候,寒病有寒象,热病有热象,虚病有虚象,实病有实象。绝大多数疾病都可用正治法去解决,故正治法为临床所常用的治疗方法。

反治法,用于症状本质与症状表现不相一致的病证。在治疗中,采用与疾病现象相同的药物,顺从某疾 病 现 象而治,即反治法。因系顺从病证而治,故又叫从治 法,即《内经》所说的“从者反治”。如“热因热用,寒因寒用,塞因塞用,通因通用”,皆属反治法范围。一般来讲,疾病的本质与现象是一致的,但如果病势严重,机体不能如常地反映邪正相争的情况,亦可出现本质与现象不相一致的 情 况。例如,外感热证,其本质是热,但在阳热盛极的时候,有时会出现恶寒战栗、四肢厥冷的假寒现象,我们辨明了这是“内真热,外假寒”,就要用寒凉性的药物以清热泻火,这就是“寒因寒用”(用寒药治其假寒)。阳虚内寒的病证,其本质是虚寒,但在阴寒盛极,虚阳外越的时候,有时会出现面红、烦躁的假热现象,我们辨明了这是“内真寒,外假热”,就要用温热性的药物以回阳救逆,这就是“热因热用”( 用热药治其假热)。因脾气虚弱而失健运,往往出现院腹痞满、消化迟滞等假实现象,我们辨明了这是“真虚假实”,就要用补牌益气的药物,治其虚胀、虚满,这就是“塞因塞用”( 用补药治其痞塞不通的假实)。肠内湿热蕴结,热迫下注,往往出现里急后重,下利频数的腹泻之证(如痴疾、急性肠炎等),若从疾病现象来看,下利频繁,类似虚证,但辨明了这是 由于肠内湿热蕴结引起,就不要安行止涩,而要仍用通便泻下之品,如大黄、槟榔等,以消除肠内之积热秽 滞,则下利自止,这就是“通因通用”(用通便泻下药治其后重泻下的病证)。这些寒因寒用、热因热用、塞因塞用、通因通用的治疗方法,都是顺从疾病的表象而治,从现象看,与治寒以热、治热以寒的正治法相反,故称为反治法。但这些表象都是与疾病本质不相一致的,属于假象。因此,从疾病的本质米分析,仍不失热以治寒、寒以治热,补以治虚,泻以 治 实之意,还是紧紧扣住治病求本的根本原则。因此,反治法也可看作是正治在特殊情况下的变法。

综上所述,可以看出,正治法一般适用于病 情 比 较单纯,疾病本质与症状表现相一致的病症;反治法一般适用于病情比较复杂,疾病本质与症状表现不相一致的病证。正如《内经》说的“微者逆之、甚者从之”( 即病情 比较单纯轻微的病证,因其疾病本质与症状表现相一致,故采用治寒以热,治热以寒的逆治方法。病情比较复杂严重的病证,往往出现寒极则热,热极则寒的假象,这时要顺从其寒热之假象而治)。就是这个道理。

附:反 佐 法

反佐法为防止病气与药物之气相格拒而设。有药物反佐和服法反佐两种。

药物反佐:就是临证配方时,在多种寒凉药中佐以少许温热药,或在多种温热药中,佐以少许寒凉药。例如白通加猪胆汁汤,即方中既有温热之姜附,又佐以少许苦寒之猪胆汁,这就是药物的反佐法。

服法反佐:热病用寒药,采用温服的方 法;寒病 用热药,采用凉服的方法。例如姜、附凉饮,承气汤热服等,皆是服药的反佐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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