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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名著

《中医基础理论》第六节 病 因 辨 证

类别:医药名著 作者:小编 时间:2023-05-05 浏览:
第六节病因辨证一、病因概念病因就是引起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,或叫致病因素。祖国医学认为疾病的产生与人体的正气(内因)和邪气(外因)有着密切的关系。正气主要是指机体的抗邪力,邪气是指侵害人体的致病因素。疾病是邪气和正气在人体相互斗争的-种反映。邪气是致病的一个方面...

第六节病因辨证

一、病因概念

病因就是引起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,或叫致病因素。祖国医学认为疾病的产生与人体的正气(内因)和邪气(外因)有着密切的关系。正气主要是指机体的抗邪力,邪气是指侵害人体的致病因素。疾病是邪气和正气在人体相互斗争的-种反映。邪气是致病的一个方面,在一定条件下对疾病的发生、发展起着重要作用,但在一般情况下疾病的发生和转归主要取决于正气的强弱。人体正气旺盛,卫外力强,病邪就难以侵入。只有当人体正气虚弱而卫外不固的情况下,病邪才乘虚侵入人体而发病,“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”“正气存内,邪不可干”,这是祖国医学发病学的基本观点

祖国医学的病因主要是以各种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,也就是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,找出其发病的原因。这种以分析证候寻求病因的方法,称为“病因辨证”或“审证求因”二千多年前,《内经》就把病因分成两类,即内因与外因。以后又有“三因”之说:把六淫引起的外感病,称为“外因”;七情、劳倦饮食引起的内伤病,称为“内因”,创伤、虫兽伤,称为“不内外因”。这种分类法,在临床 上 用了 较 长 时期。我们认为,这种分类法不符合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,因为凡外界的气候变化、精神刺激、劳倦饮食、创伤、虫兽伤等都是外来的致病因素,应属外因范畴;而人体本身的精神活动和机体抵抗力的变化,才是疾病发生的内因。

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,祖国医学对病因学的认识比较概括,当时对某些致病因子如微生物和有些病理过程还认识不清,今天我们应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,中西医结合,全面地细致地审查病证,寻求病因,掌握不同疾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,以便更有效地进行预防和治疗。

二、病因辨证

(一)六淫

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称为“六气”,对这六种气候的正常变化,人体具有适应调节的能力,一般不致引起疾病。但气候如果发生异常变化,如冬寒过甚、夏热过甚、或冬应寒而反暖、夏应热而反凉,在人体抵抗力低下时,就能成为致病因素。当“六气”成为致病因素 时,就称为“六 淫”(“淫”是“邪”的意思 )。“六淫”致病一般首先侵犯肌表,或从口鼻而入,所以认为它是外感病的主要致病因素。“六淫”为病,从今天的临床实践来看,它除了“六气”之外,还包括了一部分生物( 如细菌、病毒、某些寄生虫等 )、物理、化学等多种因素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疾病

此外,有些并不是外感疾病,但也出现有类似风、寒.湿、燥、火等的证候,为了与外感“六淫”邪气相区别,特称为内风、内寒、内湿、内燥等,它是病理变化过程中的一些症状或产物,由于它与外感“六淫”具有类似的性质,为了便于学习和鉴别,也在此简单介绍,详见脏腑辨证和有关章节。

1.风证

特点:

( 1)发病急、变化快,故有“风者善行而数变”之说( 2>有抽搐、震颤、眩晕、游走性疼痛、搔痒与怕风等

症状。

( 3 )容易侵犯人体的高位和肌表,如头部(身体的上部)肺部(内脏的上部) 和皮肤等部位。

( 4)常与其他病邪结合而发病。如风热、风寒、风湿等等,故称“风为百病之长”

外风

( 1)伤风:风那侵袭肌表,营卫不和,证见恶风,头痛,有汗,发热或不发热,鼻塞流涕,舌苔薄白,脉浮缓。

治法:辛温解表,调和营卫。

方剂:桂枝汤。

( 2)风热:风与热合,侵犯人体,证见发热重,微怕冷头痛,咽喉肿痛,干咳吐黄痰,舌苔薄白微黄,脉浮数。

治法:辛凉透表,清热解毒。

方例:银翘散。

(3)风痹:风邪侵犯经络,引起肌肉关节疼痛,游走不定,故又称行痹。

治法:祛风通络,散寒利湿。

方例:防风汤加减。

(4 )风疹块(尊麻疹):多为肌肤有湿,复感风热或风寒不得疏泄透达,郁于皮毛凑理之间,引起皮肤风团或皮疹样损害。

治法:风热型宜祛风利湿清热,风寒型宜疏散风寒,调和营卫。

方例:风热型以消风散加减,风寒型以桂枝汤加减内风运

内风是病理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症状,由心、肝、肾的病变所致,其临床特点多突然发病。轻者表现头晕,目眩,情绪不宁,手足颤动麻木,口眼歪斜;重则卒然昏倒,不省人事,抽搐,角弓反张,偏瘫,常见于高血压、脑血管意外、缺钙、脱水等病。在治疗上,阴虚阳亢者应滋阴潜阳,宜镇肝熄风汤加减;血虚生风宜大定风珠加减;小儿慢惊风,多由脾虚泄泻而致,宜健脾止泻熄风,用异功散加味。

2.寒证

特点:

(1)全身或局部有寒象,如怕冷、喜热、四肢不温、小便清长、痰液稀白等。

( 2)容易导致气游血瘀,出现剧烈的疼痛,所谓“寒胜则”

(3)寒性收引,寒邪侵入经络,可出现筋脉拘挛、收缩

外寒

(1)伤寒,寒邪表,证见怕冷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肢体酸痛,鼻塞流清涕,咳嗽,吐白淡,舌苔 薄白,脉 浮。

治法:辛温解表

方例:麻黄汤。

(2)中寒:寒邪直接伤里,证见突然寒战,面色发青,腹痛吐泻,身凉,手足挛痛,倦卧不动,重则昏迷僵直,脉沉细迟或伏。

治法:温中祛寒;重者宜回阳救逆,益气生脉

方例:理中汤,重者用回阳救急汤。

(3)寒痹:寒邪伤络,引起关节疼痛,痛有定处,得热减轻,遇冷加剧,舌苔白,脉弦紧。

治法:温经散寒。

方例:乌头汤加减

内寒

常由脾肾阳虚引起,证见恶寒喜热,手足不温,恶心,吐清水,腹痛肠鸣,小便清长,大便澹稀,舌苔白润,脉沉迟等寒象证候。治宜补脾肾之阳,方用附子理中汤等。

3.暑证

特点:

(1)暑证发病有明显的季节性,多在炎热的夏季发病,主要表现高热、心烦口渴、脉洪大等证。

(2)暑证易耗气伤津,有身重倦息、四肢无力、口燥、唇干等证候。

( 3)暑证多挟湿,有头重、胸闷、恶心、腹胀泄泻等证候

伤暑

感受暑热,汗出过多,消耗津液,阴虚不能制阳,阳热亢盛。证见身热头痛,汗出烦渴,气促,四肢无力,或有恶心呕吐,腹泻,苔白腻,脉洪数。

治法:清解暑热。

方例:清暑益气汤加减。

中暑

由于暑热卒中,突然晕倒,神志不清,身热烦躁,大汗气粗,脉细数。

治法:宜急用芳香开窍,醒后用甘寒清热剂。

方例:开窍药如至宝丹(成药),或针刺人中、中冲、内关;甘寒清热用白虎加人参汤。

4.湿证

特点:

( 1)湿性粘腻,发病缓慢,病程较长,难以速愈。证见身体沉重、四肢困倦、头重如裹等。如湿邪侵犯经络.关节可出现关节疼痛固定不移、肌肉麻木等症状。

( 2)湿邪易犯脾胃,出现食欲不振,胸闷,腹胀,小便短少,大便稀薄,舌苔厚腻,多见濡脉。

( 3)全身或局部水湿泛溢,如水肿、脚气、白带、湿疹、疮疡流水等,也属于湿证范畴。

外湿

(1)表湿:湿邪伤表,气机不舒,湿浊上蒙清窍,证见全身沉重困倦,身热不畅,院腹满闷,口不渴,小便短少,头重如裹,脉濡。

治法:芳香化湿,宣达透表。

方例:蕾朴夏苓汤加减。

( 2)湿痹:湿邪侵犯经络,阻滞气血的运行,引起全身疼痛麻木,关节肿胀酸痛,痛有定处,故又称“着痹”

治法:利湿活络,祛风散寒。

方例:意改仁汤。

内湿

内湿为病理过程中的一种产物,与脾胃关系密切,多由于饮食不节,损伤脾胃,脾伤则运化功能失常,致津液不得正常运化敷布,故湿从内生。脾为湿困,证见肢体困倦,腕腹胀满,或见呕逆,大便塘稀,苔白腻,脉濡缓。治宜健脾化湿,方用香砂六君子汤等。

在内湿的基础上,更易感受外湿,两者互相影响,可出现各种湿的病证。

5.燥证

特点:

(1)燥干枯,易伤津液,引起口鼻干燥,咽干而痛,唇燥而裂,皮肤干燥,口渴喜饮,发热无汗,大 便燥 结等证。

( 2)燥邪易于伤肺,证见鼻孔干燥,干咳无痰,或痰中带血。

(3)因营养不良、贫血等病证出现的皮肤干燥、指甲毛发干枯、舌干少津等,也属于燥证范畴。

外燥

( 1)凉燥:风寒束表,凉燥犯肺,肺气不言。证见恶寒发热,头痛无汗,鼻塞,咽干,唇燥,苔薄白,脉浮。

治法:宣肺解表润燥。

方例:杏苏散加减。

(2)温燥:温燥伤,阴津受伤,证见发热头痛,干咳少痰,咽喉干痛,鼻干唇燥,心烦口渴,舌苔薄白干燥,舌边尖红,脉浮数。

治法:辛凉透表润燥。

方例:桑杏汤加减。

内燥

内燥是病理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症状,多由于实热灼津,或汗、吐、出血过多,津伤化燥,致使全身津 液干涸,与肺、胃、肾、大肠有密切关系。如肺气不足,水精不能四布潘养肌肤,而使皮肤枯燥;胃肠燥热,灼伤津液,致肠枯失润,则大便秘结;肾阴不足,虚火浮越,多见潮热盗汗、心悸、眩晕、咽干等证。治宜益阴生津,方用沙参麦冬汤等。

6。火证

特点:

(1)火和热只是程度上的不同,热极便是火,故证见全身或局部有显著的热象,如高热、怕热喜冷、面红目赤、舌红苔黄、脉数,以及外科疮疡的红、肿、热、痛等。

( 2)火邪易耗伤津液,出现舌干少津、口渴饮冷、大便干结等症状。

(3)追血妄行,证见出血,或因 灼伤脉络而发生斑疹。

( 4)火证多属里证,外感火证多系实火,内伤火证由于受病脏腑和病机不同,又有实火、虚火之别。

实火:外感火热之气,或由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邪转化而来,均属实火。实火多先火旺而后水亏,证见壮热,面红目赤,口渴心烦,喜冷饮,小便短赤,大便秘结;甚者狂躁谐语,昏迷,舌红绛苔黄燥或生刺,脉洪数。

治则:清热泻火。

方例:黄连解毒汤加减。甚者可用安官牛黄丸、紫雪丹(成药)、清心开窍。

虚火:多由内伤引起,特点是“火”的症状较轻,兼有阴虚证候。如劳伤过度,情志抑郁,淫欲妄动,均可影响脏腑正常生理功能,使气血失调,或久病失养,精气亏耗。常见的虚火,有肾虚火动、脾胃虚火和热病后期出 现 之 虚 热等。治宜滋阴清热,方用知柏地黄汤等。

(二)七情(精神因素 )

喜、怒、忧、思、悲、恐、惊七种情志活动,称为“七情”,情志活动本来是人体对外界环境的一种生理反应。若机体在正常情况下,是不会致病的。但情志活动过度,就可能引起体内阴阳失调,气血不和,经络阻塞,脏腑 功能失调,成为疾病发生的条件。情志不和,不但可以导致正气虚弱,易感外邪,同时七情变化本身也可以致病。一般情志活动失常,所引起的病证,多具有以下两个特点:

1。表现为神志的改变,如心烦、易怒、健忘、失眠,喜怒无常,甚则癫狂等证候。心主神志,肝主情志,故精神刺激引起的病证,多从心肝两脏治疗。

2.精神刺激容易伤及肝脾,肝失疏泄,脾失健运,而见胸胁满闷胀痛、食欲减退等证候。

人的精神面貌、思想状态对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起着很大的影响,我们在临床诊治这类病证时,除分析病情、对症下药外,更重要的是对病人作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帮助病人克服急躁或悲观失望情绪,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。

(三)内伤

外因或内因造成人体气血阴阳的失调,即功能的改变,代谢的失常、器质的损伤所产生的结果,是续发病因,是病因辨证的主要内容,是临床上辨证立法处方的主要依据。在“六淫”辨证中已谈到了内风、内 寒、内 湿、内燥、内火等,这里就其它内容简述如下:

1.阳伤:阳盛则热,阳衰则寒,证治可参阅八纲、脏腑、六淫辨证。

2.阴伤:阴盛则寒,阴虚则津亏内热,阴津运化失常,则聚而为水、为饮、为痰。如痰饮,它是人体内的液体所化,清的为饮,稠的为痰。故有积水成饮、饮凝成痰的说法,痰饮又根据其所在部位、性质和证候的 不 同,分 为 热痰、寒痰、痰核等痰病,以及痰饮、悬 饮、溢 饮、支 饮 等证。

3.气伤:为内外致病因素导致功能失常所产生,可分为气虚、气滞、气逆、气陷等证。

4.血伤:血行全身,无处不到,若血的性质 和 容 量 发生变化,或运行失常,就会发生疾病,常见有血虚、血瘀、血滞、血热、出血等证。

5.饮食所伤:饮食不节,常是致病因素之 一,暴饮暴食,过食生冷,过食肥甘厚味之品,或误食不洁有毒之物,均可导致疾病发生。

(1)饮食过量则成食滞,证见不思饮食、暖腐反酸、恶心呕吐、腹痛拒按、大便恶臭、脉滑等。

( 2)过食生冷损伤脾胃,使脾胃虚寒,出现呕吐清水、腹痛喜按、消化不良、或大便清稀、舌淡苔白、脉迟等。

( 3)过食甘肥厚味之品,可以生热、生湿、生痰,而为

多种脏腑病证的原因。(4) 饮食不洁,可引起腹痛吐泻,误食毒物,可引起中莓。

( 5 )饮食不足,可引起气血亏虚及其它疾病。

6。 劳倦所伤:劳倦所伤,是指过度疲劳或过度安逸引起的正气亏损。过劳易伤及脾气,证见少气 懒言、四 肢困倦、动则气喘、精神倦怠等。过逸会使机体气血郁滞不行,影响牌胃消化功能,证见食欲不振、肢体痿弱、或形似盛而实内虚。

劳倦的另一含义,就是房劳过度,早婚,妇女生育过多,都可耗伤肾精,证见腰酸、神疲乏力、眩晕耳鸣;男子可见遗精滑泄,女子可见月经不调、经闭、带下等。

(四)外伤

外伤包括跌仆伤、骨折、刀伤、枪弹伤、虫兽伤等。外伤的治疗,首先应止血、包扎、骨折固定等紧急处理,以后可根据病情,采用活血祛瘀、解毒、止痛、续筋接骨、去腐生肌等治疗方法。

(五)虫

虫证是指人体内外的寄生虫病。

1.内虫:主要指肠道寄生虫,如蛔虫、晓虫、绦虫等。患者腹痛,面色萎黄,嗜食异物( 土、煤渣等 ),食欲不振或多食易饥,身瘦腹大,肛门痒,吐虫或便虫;治宜驱虫健脾。

2。外虫:指某些皮肤病,如疥癣等;治宜杀虫、燥湿、止痒。

小 结

辨证论治是祖国医学精华之一。祖国医学的辨证方法较多,本章只介绍了八纲辨证,脏腑 辨 证,气、血、津液辨证,六经辨证,卫、气、营、血辨证和病因辨证。其中八纲辨证为基础,它们之间既各自有独立性,又有紧密的联系。内伤杂病以脏腑辨证为主;外感热病则以六经辨证和卫、气、营、血辨证为主;病因辨证和气、血、津液辨证贯穿在外感热病和内伤杂病之中,但均不能截然分开。这几种辨证方法是在不同历史时代形成的,都有它的现实意义,我们必须认真学习,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辨证论治水平,更好地为人民防治疾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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